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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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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下午,学院党委中心组举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六次集中学习研讨,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关于深化县级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并进行警示教育,围绕“谋事要实、创业要实”专题集体进行了交流研讨。会议由党委书记谢建林主持,纪检监察处赵宇善处长作主要发言,院长蒋留生、副院长秦越华、刘明生作补充发言,学院各支部书记参加学习。 纪检监察处赵宇善同志围绕“谋事要实、创业要实”作了专题发言,他认为“三实”是“三严”的逻辑结果,也是“三严”的最终目的和归宿。践行“三实”,首先要谋实事。“实”是我们党最根本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根本前提,“谋事要实”讲的就是这个根本前提。谋实事一要在心态上下功夫,先端正心态。二要在体察上下功夫。就是要察实情、知实况,提升谋事的质量。三要在干事上下功夫。践行“三实”,其次要实创业。创业实不实,是考验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一把重要标尺,也是成事兴业的基础保障。最后,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定力在于做人要实。党员干部始终要成为忠诚老实、踏实做人的楷模,始终要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忠实践行者。 蒋留生院长认为我们应该充分认识“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意义,从国家层面讲,“实干兴邦,空谈误国。”;从个人层面讲,“践行者盛,空谈者萎。”如何做到“实”?一、谋划要实。思路要实,不脱离实际,不好高骛远。二、把实招要用在实处上。需要理清学院发展的关键是什么?核心是什么?重点是什么?在关键环节和关键要素上要实而不虚,在实处使劲。三、明确为谁“实”的问题。要为学院发展、为师生谋利益,而不是把实劲只用在为个人、小团体、亲朋好友谋利益上干实事,使实劲,出实招、使实劲、谋实效,如此推进,实现学院的“全面提升、局部突破”的设想。 秦越华副院长认为学院目前正处在迎接评估的关键时期,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注意三个方面:一、坚定信心,谋事要实。要认清形势,变“要我评”为“我要评”,营造浓厚的迎评氛围。二、做事要实,以评促建。通过迎评促进建设,切实加强校企合作,加强教学管理,抓实实践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尤其要安排好13级专科班的顶岗实习。三、抓住机遇,创业要实。要关注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职业教育带来的机遇,提出的要求,加强专业建设。 刘明生副院长结合中央最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文件,谈了四点体会:一、作为一名公民守法是底线。守法是做公民的底线,是对所有公民的要求,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二、作为一名党员,不仅要守法,还要遵守党的纪律,纪律的要求更高、更严。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还要崇德。崇尚道德,讲诚信有信仰。四、作为一名优秀党员干部,更要立信,树立起共产主义的信仰。 谢建林书记在总结会议时提出以下要求: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通知》精神,搞好问题的排查梳理和症结剖析。各位副处级以上干部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基层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基层班子和领导个人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对照检查。二、集中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敢担当问题。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专项整治。组织部门和组织委员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从严从实组织实施。三、强化监督指导,自觉养成“两个习惯”。1、加强监督和党性锻炼,自觉养成接受监督的习惯。加强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2、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养成依法用权的习惯。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需要把领导干部学法摆在重要位置。领导干部开展工作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用权的习惯,立足本职岗位用好法律,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推进工作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3、要建立健全学院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对学院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使权力制约的重点。要从行政管理部门和岗位权力设置、内部流程控制、完善学院内部层级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学院内部权力制约机制。
(供稿: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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