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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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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2〕11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学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高校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认定程序
1、9月6日前,申请人到办公室郭士焱处报名。
2、9月6日前,办公室完成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
3、9月21日前,完成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9月10-2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5、9月21日前,学院统一组织体检。
6、10月9-12日,申请人到办公室郭士焱处进行现场确认,打印申报表。
7、10月中下旬,学院上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材料。
三、申请人应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生成);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免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者还需提供省教育厅人事处统一出具的免试证明);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相关免测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9、1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10、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11、以往取得过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12、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各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相关工作的申报,确保我院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要完整、准确、规范。
附件: | 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
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