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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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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徐州市第七期 “双百高层次人 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徐人才〔2017〕3号)精神,现就我校做好徐州市第七期 “双百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推荐选拔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拔对象
选拔范围、条件、办法按照《徐州市第七期“双百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执行,市优秀专家年龄要求为1962年1月1日后出生,市拔尖人才年龄要求为1972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的各类奖励、成果须为2013年11月至2017年6月期间取得。
国家“两院”院士、“万人计划”和“千人计划”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再参与选拔培养。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级各类公务员不参与选拔培养。符合第七期申报条件的第六期 “双百工程”考核优秀培养对象,自动入选第七期同类别培养对象。
三、选拔程序
1、市第七期 “双百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工作,采取网络申报、综合评审的办法。
2、申请人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登录 “彭城英才”网上申报系统(www.pcyc.gov.cn),准确、完整填写有关栏目,上传佐证材料(需为原件扫描或拍照的电子版)。
3、学校对申报人基本条件、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汇总上报市人才办。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申报系统填写要认真、细致、规范、完整,佐证材料要充分齐全,加盖单位公章栏目要单独扫描或拍照上传。
2、请申报人员将纸质申报材料、推荐人选汇总表,于2017年11月30 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3、为便于推荐选拔工作的开展,有关材料已上网,可从徐州党建网“人才工作”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www.xzdj.cn。
组织人事处